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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源集團黨委黨建工作制度匯編(2017年5月)
1、“三重一大”制度
2、民主生活會制度
3、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
4、“三會一課”制度
5、民主決策制度
6、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7、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8、民主集中制制度
9、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10、黨組織與黨員談心談話制度
11、黨務公開制度
重大事項預公開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增強我單位民主政治建設及推進依法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促進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提高,改善機關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預公開制度是指涉及個人或組織的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項正式?jīng)Q定前,單位應當將擬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會或規(guī)范范圍公布,在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后進行調整。
第三條 預公開以依法、及時、真實、公正和不影響決策力為原則。
第四條 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應實施預公開制度的事項有:
1、涉及我單位的發(fā)展戰(zhàn)略、發(fā)展計劃、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
2、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項或重大決策;
3、涉及非公經(jīng)濟事業(yè)方面的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出臺;
4、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或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事項決策;
5、涉及行政審批、審核、備案等行政職能的變動;
6、涉及重大突發(fā)性事件和重要行政執(zhí)法行為的處理和執(zhí)行情況;
7、涉及我單位年度財政預算報告及其執(zhí)行情況;
8、涉及重大專項經(jīng)費的分配和使用情況;
9、其它應當實施預公示制度的事項。
第五條 預公開的范圍:
與社會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相關法規(guī)政策的制定出臺、行政職能的變動等有關事項在全社會范圍內預公開。
與本單位系統(tǒng)人員流動、制度制定、考核選拔、評選評優(yōu)等有關的內部管理事項在全單位范圍內預公開。
第六條 預公開采取的方式有:
1、通過電視、報紙、網(wǎng)絡等媒體向社會及公眾預公開;
2、通過設立固定的黨務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及公眾預公開;
3、通過座談會向社會及公眾預公開;
4、其他便于社會及公眾知曉的形式。
第七條 預公開時間自我單位做出預公開決定并向社會發(fā)布之日起,不超過7個工作日。
第八條 預公開制度的執(zhí)行必須依法、依規(guī)辦理。涉及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的,不允許預公開,預公開內容應符合保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第九條 凡應實施預公開制度但未實施的事項,該事項不具有行政效力。
廉政制度:
為切實加強機關反腐敗建設,每個干部職工能夠反腐敗,廉潔自律,秉公辦事,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個干部職工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辦事;
2、黨員干部都要模范執(zhí)行黨紀國法,積極與違法違紀為作斗爭,爭當廉潔自律的模范;
3、不準用公款吃喝、送禮,不準以公謀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更應模范的遵守,堅持執(zhí)行;
4、不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招待和饋贈,不準為自己的子女和親友走后門,每個干部職工要廉潔自律,勤政為民;
5、每個干部職工都要站在反腐倡廉的前線,敢于同腐敗分子、違法違紀分子做堅持斗爭。
機關工作紀律制度:
一、遵守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職工進入辦公室后應做到著裝整潔、語言文明、舉止得體。上班時間應集中精力、兢兢業(yè)業(yè)地工作學習,不準無故串崗,禁止做與本職工作、業(yè)務學習無關之事。
二、辦公時間要堅守崗位,外出辦事要向本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去向、時間,并保持工作聯(lián)系;辦公時間不得長時間占用辦公電話,不得長時間會客。
三、上班時間除因工作需要溝通外,不準到其它辦公室走串,尤其財務室和打字室更不能隨便出入,不準在走廊大聲喧嘩,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辦公區(qū)域打鬧、喧嘩、打撲克、下棋、吃零食,不準辦私事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下班離開辦公室之前,必須關好門窗,關閉微機復印機、打印機、電燈等用電設備,確保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四、注意維護工作人員之間的團結,既要各司其職,又要主動搞好工作配合。搞好各科室之間、同志與同志之間的團結協(xié)作,互相幫助、互相學習、齊心協(xié)力搞好各項工作。
五、對外來辦事人員要熱情,認真解決能解決的問題。如果解決不了,要逐級報告,不許未經(jīng)領導同意,直接將辦事人領到領導辦公室。
六、領導本人不在時,任何人不得安排他人進入領導辦公室休息或住宿。
七、辦公室不準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工作時間不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許干私活,甚至把子女領到單位。
八、不許在工作時間吃零食、喝酒,嚴禁賭博和參加“黃、賭、毒”活動。
九、嚴格執(zhí)行請示匯報制度,凡是在職權范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解決不了的事情要逐級向領導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后必須逐級向領導匯報辦理結果,使工作銜接緊密、善始善終。
十、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
十一、各科室要保持辦公室清潔衛(wèi)生,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創(chuàng)造優(yōu)美舒適的工作環(huán)境,做到衣帽整潔,儀表大方,爭做文明機關工作人員。
辦公室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團結、勤政、廉潔、高效”的思想,明確辦公室的工作職責,牢固樹立為本單位服務的思想,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jù),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遵守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言行一致,發(fā)揚團結協(xié)作的敬業(yè)精神,協(xié)調好各科室和社會各界的關系,努力完成各項本職工作,不斷開拓辦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三、充分發(fā)揮辦公室的整體功能,樹立辦公室人員良好的工作形象,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辦公室人員的工作素質,杜絕工作推諉、扯皮現(xiàn)象。
四、及時領會、傳達、貫徹領導的指示精神,保障單位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不斷更新觀念,運用現(xiàn)代化的管理手段,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
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不準把財務信息透露給無關人員,報銷的各種票據(jù)必須由領導、經(jīng)辦人簽字。
二、建立健全現(xiàn)金帳目,逐筆記載現(xiàn)金收付,帳款要日清月結,做到帳款相符:
(一)不準用白條子“頂替庫存現(xiàn)金”;
(二)不準私人借支公款;
(三)不準單位之間互相借用現(xiàn)金;
(四)不準假造用途套取現(xiàn)金;
(五)不準用轉帳憑證套取現(xiàn)金;
(六)不準用銀行帳戶代替其他單位、個人存入或支取現(xiàn)金;
(七)不準將單位收入現(xiàn)金以個人名義存入或儲蓄;
(八)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三、特殊情況支付現(xiàn)金的,必須經(jīng)領導同意、銀行批準后,方可支付現(xiàn)金。
四、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究個人及領導責任。
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室內的檔案要統(tǒng)一編號,分類管理,要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據(jù)。
二、認真辦理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手續(xù),案卷借出時要以代卷卡補位;案卷歸還后,要及時放回原處。借閱檔案時要輕拿輕放,保持檔案整潔,發(fā)現(xiàn)破損時要及時修補,確保檔案完好無缺。
三、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存放的檔案,能及時準確地為本單位提供各種檔案資料,并做到服務熱情周到。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單位履行職責權力的合法標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憑證作用。正確的管理和使用機關印章是機關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對機關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監(jiān)印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啟用單位行政公章須經(jīng)領導同意;
(二)凡在機關以外的其他函、信、證件用印,須經(jīng)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
(三)用印時,印章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閱用印文、信內容,以防錯蓋印章;
(四)一份文件只蓋一次印章,如文件內容有變動,應再次請示后再用印;
(五)印章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不得隨意將存放印章的鑰匙交給他人,臨時外出時須經(jīng)領導指定專人代管;
(六)印章應妥善保管,隨用隨取,不得隨意亂放,管理人員不能自作主張用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以杜絕各種違章、錯用現(xiàn)象,保證用章準確無誤。
車輛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并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每季度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fā)生。
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guī)定,做好局單位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
四、嚴格遵守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zhí)行報批制度。
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準、報批,每季度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臺帳。
六、每季度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
七、扎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guī)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tài)。
八、對違章、違規(guī)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將情況報主管領導。
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辦公用品(備品)購買使用管理制度
一、辦公用品和其它備品的購買、發(fā)放、管理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各科室部門可根據(jù)工作需要,由負責人報計劃,辦公室確定專人、設專帳、專庫管理,其他科室或個人都不得擅自購買。
二、辦公用品購買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采購人員必須廉潔奉公,嚴禁購買質次價高物品、假冒產(chǎn)品,如因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除責令退還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各科室長期使用的辦公用品要進行登記造冊,進行微機管理,確定各科室負責人為辦公用品、備品的責任人。
四、攝相、照相物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入帳,指定專人使用,嚴禁外借。
五、人員變動時,原辦公用品一般不得隨人帶走,要在辦公室的監(jiān)交下,認真辦理物品移交手續(xù)。
六、重要的辦公用品專人負責,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
黨務公開制度
為進一步推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jiān)督,改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zhí)政水平,保障廣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以監(jiān)督、制約領導干部權力為著力點,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促進我單位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據(j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實施公開;
2、公開的內容應當真實可信及時,公開的結果應當客觀公正;
3、公開應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4、公開要與黨建工作目標考核、與局務公開相結合;
5、公開應與本單位實際情況、與職工群眾的要求相結合。
三、工作目標
1、促進黨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民主政治得到進一步加強;
2、強化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的制約,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紀政紀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
3、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民主監(jiān)督意識,黨內事務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
四、公開的主要內容:
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可信的要求,凡是群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容易出現(xiàn)以權謀私、滋生腐敗、引發(fā)不公現(xiàn)象的事項,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進行公開。具體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機關黨組織的主要職責;(2)機關黨組織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實進展的情況;(3)機關黨組織換屆選舉;(4)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情況;(5)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發(fā)展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情況;(6)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定執(zhí)行和典型違紀案件查處情況等;(7)黨員領導干部專題民主生活會前征求意見及整改措施。(8)民主評議黨員情況;(9)黨費收繳使用情況;(10)機關黨組織和黨員扶貧濟困、救災捐助、為基層、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情況。(11)根據(jù)上級規(guī)定和現(xiàn)實需要,其他應公開的事項。
五、公開的形式、時間
1、公開的形式:(1)長期公開的重點是黨組織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黨組織領導成員及工作職責、常規(guī)工作流程等內容。(2)定期公開的重點是黨組織書記述職述廉、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和新黨員的發(fā)展、黨費收繳使用、黨員及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黨組織生活會情況等內容。(3)隨時公開的重點是上級黨組織出臺的有關政策性文件、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后備干部選拔使用、黨代表推選、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內容。
2、公開的時間:公開的時間要與公開的內容相適應。通過公開欄公開的內容,每季度末公開一次,做到定時定期公開。通過其它形式公開的內容要逐時、逐段及時公開。每次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對群眾提出的合理建議,要積極采納,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加以解決。
黨務公開工作在程序上應力求有序、規(guī)范、到位,吸納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jiān)督。要按照“事前公開、民主討論、接受監(jiān)督”的要求,將黨務公開工作貫穿于黨內重要事務的醞釀、決策、實施的全過程。
六、監(jiān)督保障
為保證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必須建立健全黨務公開的內部監(jiān)督制度。
1、實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凡屬方針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問題,都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支部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2、實行預公開制度。黨支部在決定或辦理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在作出決定或辦理前將方案公布,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并進行必要的調整,并在調整后及時公開。
3、建立領導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日,負責接訪的領導干部要負責受理群眾對黨務公開的意見、建議,及時答復、處理有關問題。
4、實行實名舉報反饋制度。黨內署真實姓名舉報的,應優(yōu)先受理,并視情況將處理結果告知該黨員干部,聽取其意見。
5、充分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對黨務公開的成功經(jīng)驗要廣泛宣傳報道,對消極抵制、弄虛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在堅持上述制度的同時,要從實際出發(f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完善監(jiān)督制約機制。
七、組織領導
成立工商聯(lián)機關黨務公開領導小組,由黨支部書記任組長,黨支部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辦公室黨員構成。領導小組下設機關黨委黨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并指導我單位的黨務公開工作。
工作評議制度:
一、為完善工商聯(lián)政務監(jiān)督機制,促進管理和服務規(guī)范化,推動本單位工作健康發(fā)展,制定本制度。
二、會機關成立政務評議領導小組,每半年至少應對本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集中評議。
三、評議主要采取召開本單位干部職工大會或服務對象代表會議進行民主測評、聘請社會行風監(jiān)督員、印發(fā)書面調查問卷或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
四、評議主要圍繞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情況、廉潔勤政和職業(yè)道德情況、群眾投訴事項的查處及整改情況等方面進行。
五、民主評議的主要程序:
1.印發(fā)民主評議通知,印制測評、評議表格;
2.開展走訪、調研,了解職工群眾及社會反映;
3.發(fā)放、填寫、回收測評、評議表;
4.召開評議會議,由主要責任人報告工作情況;
5.評議小組綜合測評,匯總評議情況,并將結果向上級部門及有關單位和社會監(jiān)督員進行反饋。
六、會機關及各下屬單位對評議反映出的情況,應認真對照檢查,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會政務評議領導小組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七、根據(jù)民主評議結果以及整改落實情況,好的職工給予通報表揚,差的,按下列方式處理:限期整改;給予警告;對主要分管領導進行通報批評,上述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八、本制度由會政務評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開始施行。
“三重一大”制度:
在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方面(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并堅持以下制度:
一、重大決策制度
(一)決策范圍
1、涉及公司財務的重大決策;
2、上級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3、由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其他事項。
(二)決策程序
1、提出建議。凡須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辦公室應進行深入的研究論證,提出工作建議,上報給公司領導班子。
2、征求意見。組織全會職工采取座談討論、評估分析、公示等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完成可行性論證,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公司領導班子。
3、集體決策。重大事項必須提交全體職工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形成決策意見。
(三)組織實施
1、由公司領導班子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辦公室具體承辦。
2、決策實施過程中,責任部門必須按照要求認真落實,并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二、重大項目安排制度
(一)決策程序
1、提出申請。
2、征求意見。組織采取座談討論、聽證、公示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后,形成重大項目建設方案,報會議集體討論。
3、集體表決。召開全體職工會議對提交的重大項目集體討論決定。
(二)組織實施
由辦公室實施,并加強對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重要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一)管理范圍
重要人事調整及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
(二)主要程序
重要人事調整需經(jīng)全體辦公會議研究討論,公司領導班子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
四、大額資金使用制度
(一)管理范圍
1、各項財政性資金建設的項目;
2、各種專項資金的申請、使用,大額資金的借貸;
3、大宗物資、設備的購置和資金的新建或維修項目。
(二)管理程序
1、大額資金使用由財政及相關部門對資金使用做出風險評估和效益評估,在充分論證基礎上,提出資金使用方案。
2、專項資金的使用,大宗物資、設備購置和較大金額的修繕項目,須經(jīng)政府集體研究,市長審批,并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實施。
3、處置國有資產(chǎn)價值超過3萬元的(含3萬元),要嚴格執(zhí)行國有資產(chǎn)處置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申報、審批、評估、處置、備案等程序,并召開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廣泛征求意見,經(jīng)政府集體研究同意后實施。
4、大額資金使用過程中,由市財政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并將情況及時報市政府。
五、責任追究
在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問題的,進行責任追究:
1、決策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2、未經(jīng)集體研究,個人或者少數(shù)人決定重大事項,或者改變集體作出的重大決定的;
3、執(zhí)行決策過程中,由于客觀原因,出現(xiàn)問題,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沒能及時報告市政府,不能采取措施糾正,造成重大損失的;
4、重大項目建設中,違反政府集體決定,擅自組織立項、招標、施工、投產(chǎn)的;
5、安排使用財政資金或者處置國有資產(chǎn)失誤,造成資金浪費或者國有資產(chǎn)流失的;
存在上述問題的,將依據(jù)《行政監(jiān)察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
1、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工作。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審批財務工作,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審批程序,實行分級負責制度,數(shù)額較小的由分管財務領導的審批,數(shù)額較大的開支須經(jīng)領導班子集體審批。定期向全體班子成員報告單位財務運行情況,及時進行財務公開,接受民主監(jiān)督。
2、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組織人事工作。組織人事工作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機關中層干部提撥任用、干部人事調動及重要崗位人員變動,要經(jīng)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機關中層干部提撥任用要根據(jù)干部管理權限,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guī)定的原則、標準、程序進行。
3、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單位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按規(guī)定應進行招投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依法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按照國家、自治區(qū)、通遼市、市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投標,實行公開、公平競爭,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預招投標活動。不需要進行招投標的工程,要經(jīng)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不允許個人內定施工單位。工程建設、招投標及競價承包等一些重大問題要經(jīng)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招投標及競價承包的方法、程序、結果要及時向班子和干部職工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工程建設及招標組織工作要確定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把手”要對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審批工作。確定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把手”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但不干涉行政審批的具體業(yè)務工作。
5、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資采購工作。小額度的物資采購,由各部門提出計劃,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采購。較大額度的物資采購,分管領導應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執(zhí)行。凡采購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物資,要經(jīng)班子集體研究后,由采購中心實行集中采購?!耙话咽帧辈坏弥苯記Q定和從事任何大宗物資采購事宜。
“一把手”末位表態(tài)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規(guī)范“三重一大”事項(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行為,充分體現(xiàn)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推動全市各項事業(yè)健康發(fā)展。
二、表態(tài)形式
凡領導班子在研究決定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時,班子其他成員先表態(tài)發(fā)言,經(jīng)集體討論,“一把手”在議事決策中應最后一個表態(tài)發(fā)言。
三、表態(tài)范圍
一是干部人事的錄用、推薦、任免、調整、獎懲,機構、編制的變動和確定,人才引進、使用的確定。二是財政收支預算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大宗物資采購事項的確定。三是重大建設項目的審定,重點工程項目的招投標,重要項目的審批,國有資產(chǎn)處置等行政審批事項。四是重大事故、自然災害、社會熱點問題的處置。五是其它容易發(fā)生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問題。
四、表態(tài)程序
一是事前告知。在決定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關全會的問題時,必須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會前必須將議題告知班子成員,使班子成員有充足的時間征求多方意見,并進行充分思考和醞釀,做到議事時心中有數(shù)、有的放矢。二是充分討論。充分發(fā)揚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調子。三是末位定議。班子集體研究重要事項、重大問題時,在充分發(fā)揚民主的基礎上,最后由“一把手”綜合集體意見并作出最后陳述表態(tài)。四是如實記錄。集體研究重大問題,必須指定專人進行記錄,對每位班子成員的陳述意見,特別是對最終決策拍板方式(“一把手”拍板或集體表決)、拍板內容必須詳盡、如實記錄在案,并寫出會議紀要,由全體班子成員簽字認可,以此作為決策責任承擔的依據(jù)。
五、具體要求
一要落實領導責任。落實末位表態(tài)制度關鍵要落實“一把手”的責任。二要加強內部監(jiān)督。三要實行報告制度。每月月底在全會干部大會上詳細報告“一把手”末位表態(tài)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責任追究制度:
為嚴肅行政紀律,規(guī)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率,促進規(guī)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精神,結合本會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
(一)無正當理由,對來訪人員或到機關辦事的人員推諉或拒不接待的;
(二)對屬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不辦或拖延辦理的;
(三)對來信來訪中反映的不屬職責范圍的事項,不說明、不移送的;
(四)刁難、粗暴對待行政相對人,或因言行不文明而與行政相對人發(fā)生沖突的;
(五)在辦理業(yè)務中,丟失或損毀當事人有關材料或物件的;
(六)違反保密和文件管理規(guī)定,致使涉密文件資料丟失或其他機密泄露的;
(七)未按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公章、財務章的;
(八)無正當理由,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完成交辦工作的。
以上情形之一,情節(jié)嚴重、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節(jié)較輕給予直接責任人員批評教育或誡免談話:
(一)不具備收費資格實施收費的;
(二)擅自設定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的;
(三)對收費違規(guī)批準減、免、緩,或應予減、免、緩不予減、免、緩的;
(四)不開具票據(jù)或不使用財政部門制發(fā)的專用票據(jù)的。
以上行為情節(jié)較重,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財經(jīng)紀律給予處理。
三、全會職工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zhí)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二)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
(十三)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四)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五)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四、對過錯行為的追究,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本規(guī)定,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由辦公室具體負責。
二、請銷假制度
1、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人員因事、因病請假,要嚴格按審批權限履行請假手續(xù),凡請假者,一律需填寫請假條,由批準人簽字后報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2、領導班子成員請假須經(jīng)一把手批準。
3、各科室負責人請假兩天以下者報分管副會長批準,請假兩天以上者報一把手批準。
4、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以內,報科室負責人批準,并報知分管副會長;請假一天以上者,報分管副會長批準。超過一天向一把手請假。
5、干部、職工因傷、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長期病休的,嚴格按上級有關傷、病假審批手續(xù)辦理,其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婚假、產(chǎn)假、喪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休假時,本人填寫休假申請單,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分管副會長批準,送辦公室備案;未經(jīng)批準超過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7、嚴格履行銷假制度。請假、休假期滿,應按時到崗位上班,并向準假的領導及時銷假。需延長假期的,應按規(guī)定及時向領導請假,請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的,以曠工論處。
8、全會干部職工上班期間,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脫崗、串崗。督查小組人員將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三、考勤制度
1、嚴格簽到制度。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到辦公室處簽到,由辦公室負責匯總;要建立考勤登記簿,設專人負責。并于每月統(tǒng)計匯總后報常務副會長審閱后予以公示。
2、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簽到,下班到點簽退,不簽者視為曠工。
3、因公務確實不能參加考勤的,必須向分管副會長說明情況,并通知辦公室值班人員說明理由,以便做好記錄,不通知者,視為曠工。
4、全會政治學習、集體活動、召開會議,實行簽到制度,除留值班人員外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5、法定節(jié)假日確因工作需要值班或加班時,由值班領導統(tǒng)一安排,辦公室做好記錄,事后將各科室值班或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
四、處罰規(guī)定
1、實行考勤當月獎懲兌現(xiàn)制度。
2、凡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發(fā)50元,月內無故遲到、早退、上班不在崗累積達5次以上者,扣發(fā)500元。
3、月累計請假超過十天者,每天扣發(fā)50元;每曠工一天扣200元,并責成本人寫出書面檢查,全會通報批評;超過四天者予以停職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fā)生活費;對一年中連續(xù)曠工十五日以上或累計曠工三十天以上的按法定程序給予行政處罰或除名。送組織部人事局。
4、負責考勤統(tǒng)計人員不負責任、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或舉報查實的,給予全會通報批評并給予200元的經(jīng)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停職待崗。
五、其他事項
會機關人員罰金由財務科根據(jù)每月統(tǒng)計情況向違紀者收取。
民主生活會制度:
嚴格黨內民主生活,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jiān)督,促進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項組織措施,也是新時期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都必須堅持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一)黨委民主生活會和支部民主生活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由黨委書記和支部書記主持。
(二)黨的民主生活會是黨章規(guī)定的一項制度,各級黨組織都要自覺執(zhí)行。黨員除遇特殊情況請假外,均應按時參加。
(三)民主生活會要堅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則性,緊緊圍繞本單位實際,以解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改革、開放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突出矛盾和黨風問題為主要內容。每次民主生活會要突出重點,根據(jù)上級黨委的要求,集中解決領導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一兩個主要問題。
(四)民主生活會要在有充分準備的基礎上進行。黨組和支部在民主生活會召開前,應采取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談心等形式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中心議題,并將意見整理后提供黨委、支部成員參考。
(五)召開民主生活會,要提前三天將會議時間、議題及有關事項通知與會人員。民主生活會要指定專人詳細記錄。會后將記錄送上級黨委組織和紀檢部門。
(六)民主生活會要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實際問題。會議召集人要以身作則,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與會人員要嚴于律已,以誠相見,敢于揭露矛盾,討論是非,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應實事求是,與人為善。不能以討論日常工作代替研究自身建設,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工作總結會。民主生活會提出的問題要研究具體措施,確保落實與解決。
(七)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的監(jiān)督指導。必要時要派人參加下級組織的民主生活會。對民主生活會走過場的;要進行批評并責成其重新召開;上級黨組織要經(jīng)常督促檢查,注意總結和推廣經(jīng)驗,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黨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會前要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確定好組織生活會的重點議題。
二、組織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是:檢查支部黨員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lián)系群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三、組織生活會要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fā)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實事求是地總結經(jīng)驗教訓,通過交換意見、溝通思想、互相幫助,達到糾正缺點、錯誤,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進團結,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zhàn)斗力的目的。
四、針對組織生活會上提出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組織生活會都要切實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
“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基層黨組織生活的有效形式。因此工商聯(lián)建立健全“三會一課”制度,以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一)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負責同志主持。根據(jù)工作需要,可適當增加召開次數(shù)。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文件和指示;總結報告支部工作,征求黨員意見;討論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的有關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討論決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時,必須有支部半數(shù)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出席,并經(jīng)支部半數(shù)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同意,決議方為有效。
(二)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書記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有關文件和研究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討論加強支部自身建設問題,對需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問題提出初步意見;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重要問題。支部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支部書記不能搞“一言堂”。討論決定總量時到會委員必須超過支委人數(shù)的半數(shù),所做的決定才能有效。
(三)黨小組會。每月一次,由黨小組長主持。主要內容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討論貫徹支部決議;交流思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討論發(fā)展黨員的問題等。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一個黨小組,參加黨小組會。黨小組長應將召開黨小組會的情況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四)黨課。一般每季度一次??梢灾Р繛閱挝簧险n,也可以由基層黨委統(tǒng)一組織,集中上課。黨課的內容要根據(jù)黨的中心任務和上級黨委安排,從實際出發(fā),針對黨員當時的思想狀況確定,每次集中解決黨員思想方面存在的一兩個突出問題。黨課教育的形式要多樣化,做到集中聽課與分散討論相結合。上課教育與開展生動活潑的活動相結合。每次黨課,基層黨委或黨支部應提前確定教育內容,并安排好主講人,認真進行,保證黨課教育質量。
(五)每個黨員必須按期參加“三會一課”活動。黨支部和黨小組要分別建立《三會一課記錄薄》。對無故不參加的黨員,要嚴肅批評教育。超過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的,要按黨章規(guī)定進行組織處理。每次黨小組會、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之前,黨組織應將會議的主要內容通知所有黨員,提前做好準備。開會時應由專人做好記錄。
(六)黨委每半年對黨支部“三會一課”活動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七)除“三會一課”外,黨支部可定期或不定期舉辦黨員活動日活動。黨員活動日的內容,可以向黨員講形勢、報告工作,可組織黨員學習黨內文件和文化知識,還可以結合工作開展各種有益的活動。
民主決策制度:
民主決策是黨的領導活動的核心。黨組織和領導成員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fā)揮黨內民主,搞好民主決策。
(一)決策范圍
1、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重要方針、政策、指示、決定的意見和措施。
2、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部署、重要財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項。
3、黨的建設及干部推薦、任免、調動、獎懲等。
4、有關群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及其他需經(jīng)集體討論決策的重要事宜。
(二)決策形式
1、決策形式一般采用會議的方式。會議由書記召集并主持。
2、班子成員均應出席。有特殊原因須請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參加才能開會。
3、會議召開前,將會議時間、議題通知與會人員。
4、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事先要與各領導成員通氣,各成員擬請集體討論決策的問題,應在召開會議前與主要負責同志取得聯(lián)系,以便安排。
(三)決策方法
1、決策前要做充分的準備,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按分工擬制好實施方案,然后在會上集體研究、審查、作出決議。
2、會議討論時,每個成員都要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都應提出有情況、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議,充分進行醞釀、協(xié)商和討論。對不同意見,要認真考慮。討論要做到“三不”即:不作無原則的爭論,不作無根據(jù)的發(fā)言,不武斷的否定少數(shù)人的意見。
3、決策時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表決時可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獲得半數(shù)以上通過為有效。票數(shù)相等時,應暫緩作出決議,待意見取得一致時,再行決議。如一時無法取得一致,可請上級黨委給予裁決。
4、做好會議記錄和歸檔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員個人無權決定應由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也無權改變集體形成的決定。
6、凡會上討論的所有問題,不論意見有否分歧,也不論是否形成決議(包括已作出的決定尚未公開的)均要嚴守紀律,不準任意外傳、泄露。
(四)執(zhí)行和反饋
1、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zhí)行集體作出的決定。個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會后不得在任何場合有任何反對的言行。
2、班子成員要按分工明確職責,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處理問題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負責。
3、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聽取各成員匯報工作,掌握集體決議的實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研究有關措施。
4、書記或其他成員個人對沒有經(jīng)過討論的重大問題,一般不能隨意拍板。臨時處置問題,應及時向組織匯報。
5、成員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書記的工作,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互相學習,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加強合作,共同維護團結。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黨組織依據(jù)黨員標準,組織黨員和群眾對每個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范作用進行綜合評議,促使黨員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的一種必要形式。黨支部要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一、評議時間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終進行。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對象為支部全體黨員,評議時召集全體黨員或部分群眾代表參加。
三、評議要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條件和要求,對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和鑒定。評議的等次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四、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程序是:(1)動員教育;(2)黨員自評和群眾評議;(3)匯總并分析研究評議情況;(4)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評議結果及黨支部意見;(5)使用評議結果進行評先選優(yōu)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對基本合格黨員要制定改進措施。
五、評議結果在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同時要通報本人。要堅持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正確區(qū)分政策界限,不能簡單地“以票取人”。對民主評議中不合格票超過50%的,一般應初步認定為不合格黨員。對初步認定的不合格黨員,在認真調查核實,廣泛聽取基層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區(qū)分一時一事表現(xiàn)與長期一貫表現(xiàn),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調查、談話、審批、宣布和教育轉化。對存在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暫緩做出結論。提出的處置意見,提交支部大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表決。對存在問題較多的黨員,指定專人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轉化。對不合格黨員,根據(jù)具體情況和本人態(tài)度,采取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處置。
六、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優(yōu)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進一步提高黨員素質,純潔黨的組織,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黨員設崗定責制度:
為建立黨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機制,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經(jīng)黨委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設置和人員安排原則
根據(jù)黨委工作現(xiàn)狀和實際,以《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權利、義務為依據(jù),在崗位設置上,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設崗的原則,在定人上崗上把好“政治可靠、群眾信任、能履行職責”的原則。
二、具體崗位及職責
崗位設置以黨支部為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設置宣傳教育崗、安全生產(chǎn)崗、工程質量崗、精神文明崗、科技創(chuàng)新崗、黨務監(jiān)督崗、信息網(wǎng)絡崗等8個崗位。
三、定崗程序和方法
1、在設崗定責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采取黨員自愿申報和民主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黨員上崗。
3、定崗實施方法:
(1)召開黨員大會,將崗位名稱、職數(shù)、工作職責向全體黨員公布,黨員自愿申報崗位,或全體黨員民主推薦上崗黨員初步人選。
(2)黨支部按照擇優(yōu)選配的原則,確保每個崗位的申報人數(shù)達到崗位設置數(shù)量要求。
(3)黨支部綜合黨員自薦、民主推薦和組織推薦等方面的情況,確定上崗黨員的預備人選,并予以公示。
(4)召開全體黨員大會,由預備人選先發(fā)表競爭上崗演說,然后由全體黨員投票,確定最終上崗黨員。
4、按黨委工作實際確定崗位黨員數(shù)量,可以一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崗。
四、教育培訓和使用
1、崗前培訓:上崗黨員確定后,組織他們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業(yè)務知識和技能,著力提高上崗黨員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
2、在崗培訓:有計劃地對上崗黨員進行集中輪訓,輪訓內容主要為崗位所需的政策方針、市場經(jīng)濟基礎知識、業(yè)務管理知識、法律法規(guī)知識等方面的知識技能培訓。
3、培訓合格后,上崗黨員與各黨支部簽訂責任狀,領取“黨員上崗證”上崗。
五、管理和考核
1、上崗黨員實行定期情況交流、定期考核。
2、崗位責任細化、量化后列入考核,上崗黨員每半年一次向黨員和群眾代表述職,黨員和群眾代表評議,黨支部組織考核,考核分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不稱職票數(shù)達1/3以上的黨員及時調整下崗。
3、設崗定責作為培養(yǎng)選拔領導干部的基礎工作,要把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的黨員列為后備干部培養(yǎng)。
4、年終對成績顯著的黨員給予精神激勵和一定的物質獎勵,同時在培訓、試點工作等方面優(yōu)先安排學習和扶持。
5、實行設崗定責工作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單位實際與黨員情況的發(fā)展變化,定期對崗位設置和上崗黨員進行調整,建立工作檔案。
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黨支部集體領導制度
1、集體領導制度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各級領導工作中的具體體現(xiàn),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項基本準則。
2、堅持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制度,充分發(fā)揮集體經(jīng)驗和智慧,實現(xiàn)集體領導。
3、黨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4、支部書記要發(fā)揚民主,善于集中委員的意見,帶頭執(zhí)行集體做出的決定,不得擅自決定重要問題。
5、支部委員會要尊重和支持書記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完成所分擔的任務。
6、堅持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重大問題,要讓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討論中發(fā)生了分歧,既要認真考慮少數(shù)人的意見,又不可議而不決,耽誤工作。
7、支部委員會在做出集體決定時,需要充分聽取每個委員的意見。要明確地規(guī)定每個支委成員所負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
8、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而是平等的、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關系。
9、在分工負責中,書記擔負著組織黨支部的活動和處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責任,不應借口集體領導而降低和抹煞書記在支委會中的重要作用。
10、書記要有民主作風,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員的權利,善于聽取和正確集中大家的意見,要當好“班長”,團結“一班人”積極執(zhí)行黨支部的決議,不允許搞“一言堂”家長制。
11、在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問題時,支部書記和其他委員一樣,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權利。
12、支部委員之間要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善于合作,每個委員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對支部的全局負責,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支持支部書記的工作,接受支部書記的監(jiān)督和指導,當好支部書記的助手,自覺地維護黨支部集體領導的威信,做到分工而不分家,通過自己的工作使集體領導堅強有力。
二、黨內選舉制度
1、黨內選舉制度,是黨的組織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健全黨內民主的一項根本制度,是黨內民主發(fā)展程度的重要標志。黨內選舉制度的具體內容,由《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和《中國共產(chǎn)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chǎn)黨基層組 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guī)定。
2、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chǎn)生。
3、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chǎn)生,要體現(xiàn)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梢灾苯硬捎煤蜻x人數(shù)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chǎn)生候選人名單,然后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和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如果發(fā)生違反黨章的情況,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調查核實后,應作出選舉無效和采取相應措施的決定,并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準,正式宣布執(zhí)行。
4、黨的基層組織,根據(jù)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shù),經(jīng)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chǎn)生。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5、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chǎn)生。黨員人數(shù)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jīng)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
6、黨的基層代表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黨的基層組織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shù)超過應到會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
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經(jīng)報上級黨組織同意,并經(jīng)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shù)之內:⑴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⑵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⑶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⑷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⑸工作調動、下派鍛煉或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guī)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
7、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職數(shù)設置的基本原則:
⑴黨員人數(shù)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七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一人。
⑵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三至五人,最多不超過七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一人。
⑶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五至七人,最多不超過九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可設副書記一人。
⑷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五至九人,最多不超過十一人,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可設副書記一至二人。
⑸基層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務委員會。
8、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選舉要求:
⑴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按照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和領導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委員候選人的差額為應選人數(shù)的20%;
⑵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的意見確定,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由上屆委員會主持。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上屆支部書記主持。
⑶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的產(chǎn)生,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上進行選舉。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chǎn)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候選人、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后,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選出的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⑷委員會在任期內出缺,應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補選。在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上級黨組織指派的書記、副書記不必再經(jīng)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書記、副書記自然成為委員會的委員,不需再履行增補委員的手續(xù)。
9、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產(chǎn)生的程序:
⑴確定下屆委員會組成原則。
⑵組織所屬的黨組織或全體黨員醞釀推薦并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⑶考察或醞釀候選人人選,并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⑷將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黨員大會醞釀討論,并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由大會進行選舉。
10、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主要程序:
⑴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之前(一般提前一至兩個月),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有關事宜,包括是否按期進行換屆選舉,確定召開黨員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名額及提名和選舉辦法等。會后,黨的委員會應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
⑵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經(jīng)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即可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召開黨員大會的籌備事項,包括對黨員進行召開黨員大會的目的、意義和黨的民主集中制、黨員權利與義務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醞釀、推薦下屆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起草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等文件。根據(jù)黨的委員會會議精神,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開展召開黨員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在籌備過程中,黨的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檢查督促,注意協(xié)調好各方面工作,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并注意經(jīng)常與上級黨組織溝通情況。
⑶向上級黨組織呈報關于下屆委員會委員(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候選人預備人選應在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上研究確定,在這次會上還可以審議通過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等文件。
⑷上級黨組織對下屆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批復后,黨的委員會即可召開支部負責人或黨小組長會議。介紹黨員大會準備工作情況,確定黨員大會日程、召開時間和地點;向黨員提出有關要求;確定召開大會的其他有關事項。
⑸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會議議程是:宣布黨員大會開會;唱(奏)國歌;黨的委員會負責同志作工作報告;作黨費收繳情況的報告;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作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
⑹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為討論單位,審議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報告);醞釀候選人建議名單;討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推選監(jiān)票人、計票人。
⑺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聽取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黨費收繳情況報告)的討論情況匯報,研究提出修改意見;聽取大會選舉辦法(草案)、下屆黨的委員會候選人建議名單的討論情況匯報,確定候選人名單;審議通過監(jiān)票人、計票人名單。
⑻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進行選舉,一般有以下程序:清點到會黨員人數(shù)。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shù)和實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shù)。到會的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shù)符合規(guī)定人數(shù)后,即可進行選舉;通過選舉辦法;推選(通過)監(jiān)票人,宣布計票人;宣布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名額和候選人名單;監(jiān)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fā)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選舉人填寫選票,并按指定順序投票;監(jiān)、計票人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計票人在監(jiān)票人監(jiān)督下計票;計票結束后,監(jiān)票人向大會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進行預選的,由監(jiān)票人向大會主持人報告;進行正式選舉的,由總監(jiān)票人向大會報告,并由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布當選人名單。黨員大會的選舉,由黨的委員會主持。黨的委員會通常應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具體主持會議的選舉。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進行選舉,由支部書記主持。
⑼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召開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副書記。會后,將選舉結果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
⑽召開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黨的委員會書記、副書記;通過黨的委員會的有關決議;經(jīng)批準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要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新當選的黨的委員會書記講話。新選出的黨的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由于書記、副書記尚未產(chǎn)生,根據(jù)規(guī)定,由上屆黨的委員會委托一名新當選的委員主持。選舉結束后,通過有關決議或新當選的書記講話時,會議由新當選的黨的委員會書記或副書記主持。
⑾黨的委員會向上級黨組織報送關于召開黨員大會的情況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選舉產(chǎn)生的書記、副書記,須報請上級黨組織批準。
⑿做好落選人的思想工作。做好黨員大會及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的文件、資料歸檔工作。
三、黨內監(jiān)督制度
(一)黨內監(jiān)督的目的是:
保證黨員認真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維護和執(zhí)行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二)黨內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能否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執(zhí)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支行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2、能否參加黨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3、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4、能否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5、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lián)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領導干部能否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6、能否堅持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yè)化的方針和德才兼?zhèn)涞脑瓌t及有關規(guī)定,做好干部工作。
7、能否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
8、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三)實施監(jiān)督的主要辦法:
1、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并向全體黨員通報,黨組成員參加行內黨組織生活情況,應向上級黨委織報告。
2、督促行內黨組成員定期開好民主生活會。會前,收集黨員、群眾對黨組成員的意見,如實轉告本人或者在會上報告;會后,監(jiān)督黨組成員根據(jù)黨內外群眾提出的主要意見進行整改,并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3、了解并掌握黨員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及時向行黨組織反映,對于群眾意見較大的黨員干部,要及時談話提醒,問題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查處違紀行為。
4、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社黨員干部大會,聽取主任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5、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6、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社內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
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1、堅持黨支部學習制度,每月集中學習一次,重點學習黨章、黨的基本知識、黨的政策法規(guī)及科技知識。
2、堅持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牢固樹立改革開放的發(fā)展觀、求真務實的人生觀,樂于奉獻的價值觀,維護大局的世界觀。
3、堅持從嚴治黨方針,嚴格按黨章和黨的規(guī)定辦事,嚴格執(zhí)行黨的紀律和民主監(jiān)督,黨員必須嚴格履行黨員權利和義務。
4、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季度召開一次,必須重實效,黨員半年以上不過組織生活或不繳黨費視為自行脫黨,黨的組織生活必須講政治、講黨性講原則。
5、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必須注重以下五個步驟:(1)學習教育;(2)自我總結:(3)民主評議:(4)組織處理;(5)健全制度。
6、堅持流動黨員管理,黨員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學習、借調、停薪留職、務工等必須按時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一年以內除上述以外,由單位出據(jù)鑒定書,一年以上接轉組織關系。
黨組織與黨員談心談話制度:
在黨內廣泛開展談心活動是我們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是發(fā)揚黨內民主、增進黨內團結、推動黨的事業(yè)發(fā)展的有效途徑和形式,對于加強黨的自身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并逐步完善定期談心制度,是在近年來開展的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取得的成功經(jīng)驗,也是構建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任務。為把先進性教育活動的好做法、好經(jīng)驗規(guī)范起來,轉化為經(jīng)常性、長期性黨組織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圍對象
1、領導班子成員之間。
2、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人之間。
3、領導干部與黨員群眾之間。
4、黨員與黨員之間。
二、方式方法
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領導干部所分管的科室,實行一級抓一級、分級負責談的辦法。
2、集體談與個別談相結合。既可采用“一對一”面對面的交流方式,也可采取“一對多”、“多對多”的方式。
3、一般在領導班子成員內部和支部內進行。
4、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原則上至少每月談心一人次。領導班子成員與各自分管的科室負責人至少每月談一人次。領導干部與黨員群眾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根據(jù)具體情況適時談。
5、工作變動時必談,受到表彰或處分時必談,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必談,出現(xiàn)矛盾和意見分歧時必談,考察干部或民主評議領導班子時必談,群眾有不良反映時必談,離退休時必談。
6、對因公出差一時不能回來的黨員要約定時間、地點進行面談。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則實行上門談。
三、主要內容
1、了解和掌握談心對象的思想、工作、作風、學習及家庭等方面的情況。
2、發(fā)現(xiàn)談心對象存在的缺點和問題,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辦法和要求。
3、征詢談心對象對自己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幫助自己查找存在的問題,剖析存在問題的根源。
4、交流思想,傾聽談心對象呼聲,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溝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消除彼此間的誤解和隔閡,化解相互間的分歧和矛盾,增進彼此間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認為必須談心的事項。
四、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領導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態(tài)和人性化的方式與談心對象進行交流,不得居高臨下、盛氣凌人。對談心對象對自己提出的批評意見,必須采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tài)度,不得壓制批評,嚴禁打擊報復批評者。
2、誠懇原則。談心者彼此間要心無芥蒂、開誠布公,敞開思想、坦誠相見,真心實意、推心置腹,虛心接受對方對自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3、求實原則。評價他人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帶任何個人偏見,做到有根有據(jù)、實話實說,不得無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實。開展自我批評,必須聯(lián)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實際和廉潔自律情況,勇于正視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講實情、說真話,反映真實情況、暴露真實思想。對存在誤解的問題,要如實說明情況,及時消除誤解。
4、黨性原則。要有堅持真理的勇氣,切實掌握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思想武器。要摒棄私心雜念,打消思想顧慮,本著對同志對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把問題擺上桌面,把意見提在當面,不文過飾非、敷衍塞責。開展批評要敢于打破情面,展開健康、積極的思想交鋒。在原則問題上必須亮明態(tài)度,不采取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自由主義態(tài)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處世哲學,不搞姑息遷就、一團和氣那一套。
5、與人為善原則。開展批評必須從團結的愿望出發(fā),堅持與人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過其詞、惡語中傷,不得借機攻擊和誣陷他人。
6、實效原則。開展談心活動,必須注重實效。要通過努力,使談心真正談出正氣、談出和諧,談出感情、談出團結,談出干勁、談出進步。
7、尊重信任原則。談心一方出于對另一方的信任,將自己不希望讓別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談了出來,另一方必須尊重其對自已的信任,注意為其保密,不要隨意將其個人隱私泄露給他人。
五、具體要求
1、區(qū)別不同對象談。談心對象有職務、崗位、閱歷、年齡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存在工作、學習、思想、生活狀況的差別,談心的重點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2、帶著問題談。跟誰談、怎么談、談什么、解決什么問題,需談心前要有精心準備,做到胸中有數(shù)。要選擇適當內容,講究談心方式,引導談心對象說出真話、實話,提出過去
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見。要增強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千篇一律、不著邊際、不解決任何問題的空談。
3、領導干部帶頭談。領導干部要自覺放下架子,主動與其他同志談心,帶頭查擺問題,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吐真情、講實話,帶頭落實整改措施、改進工作,為黨員群眾作出表率。
4、注意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提高思想認識相結合,通過談心把認識統(tǒng)一到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上來,統(tǒng)一到學校建設和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上來。二是與轉變教風和師德建設相結合。切實改進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進一步關愛學生、樹立為家長服務的理念。三是與關心黨員教師的工作生活相結合。在著力解決思想問題的同時,還要切實關心黨員教師的工作生活,為他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以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增強談心活動的實效性。四是與推動各科室、個人實際工作相結合,與推動工商聯(lián)事業(yè)發(fā)展相結合,用推進各項工作的發(fā)展來檢驗談心活動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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